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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外恋情:情欲无罪,道德提防(2)

编辑:vdolady 2011-05-03 10:24

婚外恋情不是什么现代纵情生活的产物,在古代小说中,“偷情”故事比比皆是,而甚至在圣经中,耶稣也有曾为放纵情欲者开脱的经历。

情欲无罪,但道德提防,我们的心理底线到底在哪?

然而婚外恋作为一种个人的隐私行为,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。

既然是不道德的行为,打击唯恐不及,为什么还要保护呢?这个问题恐怕只有去请教法律专家或社会学专家才弄得清。猜想起来大概是这类不道德行为,社会上太多了,打不胜打;既然不胜打,那就索性不打;又恐怕民间乱打,所以就要保护。

八十年代时,我们几个朋友一起闲谈,说非洲有的地方仍旧在实行“初夜权”,即某个部落每一个青年结婚,第一个晚上必须叫来酋长陪新娘子睡,如果酋长不来,那这户人家就很没有面子。当时旁边一位姓田的朋友听得直流口水,他大发议论道:“这样的酋长让我当上一二年,我抢毙也愿意。”

这位姓田的朋友去年生病死了,他家人烧给他许多佛经和元宝,在阴间也许可以竞选当非洲的酋长;如果竞选成功,当可以实现生前的心愿。

我年轻时曾碰到过几次尷尬的事,即碰到自己要好的同学和朋友的妻子或丈夫与其他情人幽会。多数情况我都视若无睹,装聋作哑;但也有几次我策略地予以揭发,制止事态发展。我至今也不明白,我的视若无睹或策略揭发是对还是错。

这里我又想到十多岁时在我们台门里发生的一件事。我们台门里一位大龄青年与一位有夫之妇相爱了。一天下午,趁那女士的丈夫上山打柴去,偷偷溜进女士家中,与其幽会。谁料事情不密,被人瞧见;一刹那,那女士的门口阶沿上坐满了妇女和小孩,有的纳鞋底,有的捡菜,有的在地上走西瓜棋,阻制了那大龄青年的撤出。更有好事的人,跑去山上向那女士的丈夫报告,说截住了野汉子。

眼看一场血腥的撕打不可避免。这时我们一位堂爷爷站了出来,他对那些妇女高声叫道:“你们不要兴风作浪,这种事不值得奇怪,你们每个人摸摸自己的屁股,看是不是干净的。”接着他又呵斥自己十四五岁的女儿:“阿茹,你也不要轻狂,这种事碰到,你也来得及。”

结果妇女们走得干干净净,那大龄青年也及时撤出,事情的后果降到了最小的限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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