维度女性网·乐活

面对“生路”和“升路”你该如何选择(11)

编辑:vdo 2014-07-22 17:25

怀孕生产的职业女性还可享受上班期间的哺乳假。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》第九条:“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,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(含人工喂养)时间,每次30分钟。多胞胎生育的,每多哺乳一个婴儿,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。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,可合并使用。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,算作劳动时间。”

记住:只要你是孕妇,就是受法律保护的,当你遭遇不平等对待,要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。

猜你喜欢